听觉统合训练仪改善听觉传导功能的孤独症谱系障碍患儿核心症状的变化分析。
一、对象
1. 筛查标准:招募在南京儿童心理卫生门诊依据 DSM-5[7]中 ASD 诊断标准(299. 00)确诊为 ASD,同时 BAEP 检查提示一侧或双侧脑干听觉传导通路功能障碍的 ASD 患儿(年龄 2 ~ 6 岁,不限性别)作为研究筛查待入组对象。 诊断由两名儿童精神科副主任或主任医师独立诊断,排除智力缺陷、情绪障碍、抽动障碍等共病情况及听力缺陷、颅内肿瘤、癫痫等躯体疾病。
2. 分组方法:采用配额取样法,将符合诊断标准,并已取得家属知情同意的存在听觉诱发电位异常的 ASD 患儿分入 AIT 组(接受训练后恢复正常的组成试验组)、对照组 A 组(空白对照组)、对照 B 组(ABA 训练组)。 各组患儿性别 ( χ2 = 2. 337, P>0. 05)、年龄(F= 0. 657,P> 0. 05)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本研究经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所有研究对象均在取得患儿监护人的知情同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二、方法
1. 筛查方法:使用诱发电位仪进行检查,按国际 10 ~ 20 电极系统放置电极,记录电极置于 Cz 点,参考电极置于 A1、A2 点,Fpz 点接地。 电 极 阻 抗 小 于 5 kΩ。 仪 器 带 宽 100 ~3 000 Hz,敏感度 50 μV 每一格。 两耳分别短声刺激,刺激水平 80 db,对侧耳以白噪音屏蔽,强度50 db。 分析时间 10 ms,叠加 1 500 次。 正常状况下可以引出 5 个波形,测量左右两侧 I、III、V 波的潜伏期和波峰间期,共记录 6 对 12 个潜伏期或波峰间期时间值。 参照潘映辐[8]拟定的中国儿童 BAEP 正常参考值为标准,12 个数值均低于参考值者则视为正常,有 1 个及以上波潜伏期或波峰间期延长者为异常。
2. 疗效评价工具及方法:分别在各组入组时、入组 1 月后、入组 3 月后进行以下评估:(1) 波特奇(Portage)儿童早期教育方法行为核对表:分为社会行为、语言能力、自理能力、认知能力、运动能力 5 个项目,以儿童在每个项目中可完成的行为数量评价发育水平,本研究被试年龄在 2 ~ 6 岁,婴儿刺激项目中的行为所有被试均能完成,故选取其他 5 项评价发育水平。 在评估者指导下由家长独立完成后收回评定。 (2)儿童孤独症评定量表(CARS):量表共15 个项目,按 1(与年龄相当的行为表现)、2(轻度异常)、3(中度异常)、4(严重异常)四级标准评分。
以量表分数的变化评价疗效。 (3)孤独症治疗评定量表( ATEC) : 量表由语言、社交、感知觉和行为 4个因子组成,共 77 项,总分 0 ~ 175 分,得分越高,症状越重; 在评估者指导下由家长独立完成后收回评定,以各因子分数的变化值评价疗效。 以上所有量表均由评估室工作人员盲法评估。